一、微型消防站应分班编组执勤,确保24 小时值班(备勤),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防车总数。单位专职消防员可执行不定时工作制,采取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,确保休息休假权利。
二、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,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、准确迅速。
三、按时交接班,做好值班记录、器材设备情况、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。无交接班手续,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。
四、发现火灾时,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,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,报告部门主管。在公安消防部门到场后,立即报告现场情况,向公安消防部门移交指挥权,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完成各项灭火救援任务。
五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调度参加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行动,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。接到消防部门出警命令时,应立即出动,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。
六、战斗结束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清理火场现场等工作,参加战评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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